能源局關于印發“十二五”第五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的通知
各省(區、市)、新疆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機構, 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神華集團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華潤集團公司、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中國廣核集團公司、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電力規劃設計總院、中國風能協會、 可再生能源中心:
為認真做好風電發展工作,促進能源結構調整,推動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根據《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和《 能源局關于加強和完善風電項目開發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的要求,統籌考慮風能資源、電力市場及各地區發展狀況,各省(區、市)編制完成了“十二五”第五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各省(區、市)市場消納能力和前期工作的情況,經充分溝通協商,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自主提出了列入“十二五”第五批風電核準計劃的項目共計3400萬千瓦。考慮到一季度新疆(含兵團)、吉林、遼甯等省(區)棄風限電比例增加較快,暫不安排新增項目建設規模,待上述省(區)棄風限電問題有效緩解後另行研究制定。
二、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由各省(區、市)嚴格按照分散式接入風電的技術标準自行核準建設,不再納入核準計劃下發,建成後按有關規定納入 補貼目錄。
新疆百裡風區、四川省涼山州、甘肅通渭和甯夏風電基地項目和制氫示範項目按照 部署的建設方案由相關省(區、市)确定項目業主後,有序推進項目建設,不再納入年度計劃下發,建成後按有關規定納入 補貼目錄。
支持黑龍江省在西部地區,按照不增加當地棄風率的原則,開展市場化配置資源的招标試點工作。
晉北、錫林郭勒、準東等需通過跨省或跨區輸電通道集中外送的地區,由相關省(區)抓緊開展規劃研究工作,待建設方案和消納技術方案确定後,根據輸電線路的建設進度盡快啟動項目建設。
三、請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強組織
協調,認真落實項目建設條件,特别是電網接入條件和消納市場,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深化前期工作,按規定及時核準項目建設。2015年内須完成列入計劃項目的核準工作,未核準的項目将取消核準計劃,不得置換。年度計劃的執行情況将作為安排下一年度建設規模的基本依據。
同時,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強項目審批管理,項目業主單位要選取有開發實力、工程經驗豐富、管理團隊能力較強的企業,嚴禁不具備開發意願和開發實力的企業獲取資源後違法違規倒賣批文等行為。
四、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要高度重視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質量監督、環境保護和項目建成後的運行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項目建成之後所發電量的全額上網。2015年将按照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提出的年度風電利用小時數和運行指标進行考核,并作為下次安排年度建設規模的基本依據。
五、各派出機構要加強後續監管工作,重點對項目核準過程中違法違規倒賣批文、設備招投标、質量監督、項目接入電網以及建成後的并網運行等工作開展監管,以确保項目建設合法合規進行,以及項目建成後能夠及時接入電網和所發電量的全額優先上網。
六、各電網公司要積極配合做好列入核準計劃風電項目的配套電網建設工作,落實電網接入和消納市場,及時辦理并網支持性文件,加快配套電網送出工程建設,确保風電項目建設與配套電網同步投産和運行。
七、各風電投資開發企業要認真做好核準計劃内風電項目的建設工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和工程建設質量,按計劃完成風電建設任務。對已列入核準計劃且在核準計劃規定的時間範圍内未能完成核準的項目須說明原因。
附表:各省(區、市)“十二五”第五批拟核準風電項目計劃表
能源局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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