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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公告

                    作者:江蘇金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浏覽人數:233次 更新時間:2016年05月24日

                      根據中國三峽新能源有限公司《關于對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王敦春同志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通知》(三峽新能源審[2016]273号),中國三峽新能源有限公司派出審計組,自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7日對王敦春同志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在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為做好本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客觀、公正評價被審計人的經營業績和經濟責任,根據有關規定,審計組将對部分員工進行訪談,并進行問卷調查,聽取企業員工的意見。廣大員工可通過專門設置的意見箱,訪談電話和電子郵件向審計組反映情況。同時,歡迎對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工作和履行其他審計公務時,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準由被審計單位支付或補貼差旅費、住宿費、餐費。

                      二、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旅遊、娛樂和聯歡等活動。

                      三、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的任何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

                      四、不準在被審計單位報銷任何因公因私費用。 

                      五、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推銷商品或介紹業務。

                      六、不準利用審計職權或知曉的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秘密和内部信息,為自己和他人謀利。

                      七、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審計組現場審計期間:2016年5月25日至6月3日

                      審計組聯系人:鄭景芳

                      訪談電話:010-58689603(北京) 13693263716(手機)

                      電子郵件: zheng_jingfang@ctgpc.com.cn

                      審計組辦公地點:金海公司辦公樓306房間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廣路二條12号 中國三峽新能源有限公司審計部(郵編100053)

                    中國三峽新能源有限公司赴金海股份公司審計組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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